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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社怒了!《DOTA2》開發(fā)商向《刀塔傳奇》索賠3100萬元!

我要評論2015/05/14 10:45:21來源:9553編輯:

刀塔傳奇再一次被起訴了,這讓準備開刀塔傳奇國際服的野心放慢了腳步,前段時間刀塔傳奇還揚言要告國外刀塔傳奇類游戲侵權(quán),這一次卻被人告了,簡直是搞笑!

V社怒了!《DOTA2》開發(fā)商向《刀塔傳奇》索賠3100萬元!

《DOTA2》毫無疑問是時下最火爆的一款競技網(wǎng)游,而應運而生的就是一款又一款的山寨網(wǎng)游、手游,其中更是不乏一些直接使用其“刀塔”游戲名稱、商標和人物形象的。日前,《DOTA2》開發(fā)商Valve以侵犯著作權(quán)、商標權(quán)和不正當競爭將《刀塔傳奇》的開發(fā)運營商中清龍圖公司和莉莉絲公司訴至法院,索賠3100萬元。記者昨天從海淀法院獲悉,該院已受理此案。

Valve訴稱,自己是全球知名游戲開發(fā)和銷售公司,擁有游戲《Defense of the Ancients2》(即“DOTA2”,中文名“刀塔”)和游戲人物形象的著作權(quán)及相關(guān)注冊商標權(quán)(如“刀塔”、“DOTA”、“DOTA 2”等商標)。自2012年10月起,“刀塔”游戲就已在中國大陸正式合法運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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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中清龍圖公司和莉莉絲公司自2014年初起,在其開發(fā)并運營的游戲《刀塔傳奇》中,未經(jīng)Valve集團授權(quán)使用了“刀塔”游戲的名稱、商標及游戲中的人物形象,使公眾誤認為《刀塔傳奇》是獲得了Valve集團授權(quán)的正版游戲,極大影響了“刀塔”在中國大陸的銷售業(yè)績。

Valve集團認為,中清龍圖公司和莉莉絲公司的行為已違反了《商標法》、《著作權(quán)法》、《反不正當競爭法》等法律法規(guī),侵犯了Valve集團的著作權(quán)、注冊商標專用權(quán),且已構(gòu)成不正當競爭。

Valve集團稱,截至起訴時兩被告的侵權(quán)行為仍在持續(xù)。兩被告通過游戲運營獲得了巨額收入,給自己的合法權(quán)益造成了巨大的損害,因此起訴要求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權(quán)、賠禮道歉并賠償經(jīng)濟損失3100萬元(暫定)。據(jù)了解,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。

關(guān)鍵詞: 刀塔傳奇 刀塔傳奇被起訴